社群媒體使用條款

Aetās社群媒體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條款」)列出了適用於aretisme corporation(以下簡稱「本公司」)管理和運營的Aetās社群媒體官方賬號(以下簡稱「官方賬號」)的使用條款。使用本公司的官方賬號時,本公司假定用戶已同意使用條款以及各社群媒體運營公司規定的條款。此外,本公司可能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條款,如果本公司更改條款,則適用使用時的最新條款。

第一條(用戶定義)
本條款適用於使用官方賬號的用戶(以下簡稱「用戶」)。

第二條(禁止事項)
用戶不得進行下列任何行為。如果發佈帶有相關內容的評論等,本公司將刪除,恕不另行通知。

  1. 侵犯或可能侵犯其他用戶、第三方或本公司的知識產權(著作權、設計權、專利權、實用新型權、商標權、肖像權)的行為
  2. 侵犯或可能侵犯其他用戶、第三方或本公司的財產權或隱私權的行為
  3. 歧視、誹謗或損害其他用戶、第三方、本公司或本公司品牌的榮譽或信譽的行為,或可能導致它們的行為
  4. 冒充其他用戶、第三方或本公司(包括公司董事或員工)的行為
  5. 干擾官方賬號運營的行為,或其他可能導致干擾的行為
  6. 將官方賬號用於商業目的的行為,或旨在為此目的做準備的行為
  7. 在官方賬號上發佈無權發佈信息或內容的行為
  8. 違反或可能違反非法訪問禁止法的行為
  9. 犯罪行為、促進或誘發犯罪行為的行為或可能導致犯罪行為的行為
  10. 提供利益或其他與反社會勢力合作的行為
  11. 政治活動、競選活動、宗教活動或類似行為
  12. 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或有可能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
  13. 判斷為對其他用戶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
  14. 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其他行為


第三條(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

  1. 官方賬號上發佈的所有圖片、聲音、文字等(以下簡稱「內容」)的知識產權、肖像權、形象權及任何其他權利均屬於本公司或與本公司具有合同關係的第三方
  2. 關於屬於本公司或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任何其他權利,未經事先許可,用戶不得轉載、分發、複製、修改、模仿或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或第三方的權利
  3. 如果用戶提供的信息等產生版權(包括著作權法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權利)或其他知識產權,用戶應向本公司無償轉讓該信息等的權利,並不得行使著著作人格權等權利


第四條(免責聲明)

  1. 本公司不對以下內容做出任何保證:官方賬號(包括本公司通過官方賬號提供的信息和內容)以及其他用戶傳送的信息的連續性、完整性、準確性、適用性、有用性和適用目的。此外,本公司不對其承擔任何調查義務等義務或責任
  2. 本公司不承擔以下任何責任:用戶因使用官方賬號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官方賬號終止運營、信息刪除等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內容的變更等)
本公司可不經用戶事先通知或同意,對官方賬號內的全部或部分內容進行更改、增加、刪除或廢除。本公司不承擔任何因更改、增加、刪除或廢除該內容而造成的任何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使用限制等)
如果用戶違反本條款,本公司可自行決定限制該用戶使用官方賬號,例如刪除該用戶發送的信息。

第七條(損害賠償)

  1. 用戶因違反本條款或與使用官方賬號有關的行為給本公司造成損失時,用戶應賠償本公司損失
  2. 本公司如因用戶使用官方賬號造成侵權或其他原因收到第三方索賠,用戶應自行承擔費用和有責任進行處理和解決。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適用法律/約定的管轄法院)
本條款的適用法律為日本法律,與本條款相關的任何爭議均以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